关于组织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报名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5-05 09:5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龙头企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登录赛事网站(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分组报名参赛。 二、报名流程 (一)各参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保证提交的参赛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若填报和上传的资料涉及国家和参赛企业秘密,请提交前做好脱密处理。 企业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二)各市州科技局对参赛企业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省科技厅对各市州科技局审核确认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报名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审核合格计入有效报名基数。 省科技厅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地在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 (五)比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省复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或www.innocom.gov.cn)。 (七)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为地区赛、省赛复赛、省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地区赛: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要求,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初赛,通过材料评审或现场路演等方式遴选出晋级项目后,正式行文推荐参加省赛复赛,推荐晋级比例不得高于地区总数的60%。 地区赛推荐入围省赛截止时间:7月20日。 (二)省赛复赛:由省科技厅联合部分市州、高新区共同举办。复赛按照报名领域分初创组和成长组比赛,确定晋级决赛的企业名单。 举办时间:8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复赛通知为准。 (三)省赛决赛:决赛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比赛,采用现场评审、公开路演方式进行,确定入围全国赛企业名单和湖北赛区等次奖。 举办时间: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决赛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报名参赛,重点鼓励所在地区行业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秀科创企业报名参赛。对报名数量靠前的单位,省科技厅择优确定为优秀组织单位。 (二)请省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积极动员园区企业报名参赛,相关报名数量将作为2023年度绩效考核重点指标。 1.建议省级集群组织企业参赛报名数达到集群企业总数的10%以上,国家级集群组织企业报名有效数达到集群企业总数的15%以上。 2.建议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企业报名数2家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企业报名数5家以上。 (三)本次省赛决赛共设等次奖50项,对获奖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参赛项目不重复支持。 (四)本次赛事获奖企业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对符合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纳入储备项目库管理。优先推荐获奖企业入围上市后备“种子”库,享受合作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优惠政策。 (五)为提升企业参赛报名的便捷性,企业可预先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资料填写表》(附件2)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初创组资料填写表》(附件3),提前准备相关附件,并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注册报名操作指南》(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六)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23年4月29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大赛联系表(附件5)。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源 何爱帮 联系方式:027-87133761、87133931 电子邮箱:hbgxzx2022@163.com
附 件:1.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资料填写表 3.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初创组资料填写表 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注册报名操作指南 5.大赛联系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3年4月21日 |